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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云南 | 暂无 | 省级机关和省监狱、省劳教系统及驻昆明的工商、地税、质监、药监系统普通公务员考试的最低控制线为140分;省级法检机关、昆明中院为第一类单位,最低控制分数线120分;定向从村干部中录用公务员考试以110为最低控制分数线。 | 按照笔试成绩,相关部门划定45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以上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在招考岗位拟招考人数两倍范围内的人员可进入资格复审。 | 一、笔试成绩40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1、省级法院、检察院及昆明市级法院、检察院为58分; 2、州市级法院、检察院(不含昆明市级两院)为50分; 3、县级法院、检察院为40分。 |
江苏 | 笔试的最低分数线为,A类总分17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单科为50分以上,其中法检两院加试法律专业的职位,专业成绩还须达50分以上。B类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单科为50分以上。C类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单科为50分以上。 | 笔试的最低分数线为,A类职位总分16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50分以上,其中,法院、检察院系统加试法律专业的职位,专业成绩还须50分以上;B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50分以上;C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50分以上,其中,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总分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50分以上的。 | 笔试的最低分数线为,A类职位总分15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50分以上,其中,法院、检察院系统加试法律专业的职位,专业成绩还须30分以上;B类职位总分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50分以上;C类职位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40分以上。 | A类职位总分15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45分以上,其中,法院、检察院系统加试法律专业的职位,专业成绩45分以上; B类职位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45分以上; C类职位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单科40分以上。 |
湖南 | 不划定分数线 | 不划定分数线 | 不划定分数线 | 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00分 |
海南 | 不划定分数线 | 不划定分数线 | 不划定分数线 | 笔试综合成绩省直机关55分,市县单位(少数民族市县除外)45分,8个少数民族市县40分。 |
山东 | 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公安系统人员加考公安基础知识)规定比例折算后成绩45分,省属驻济以外监狱劳教基层单位40分。 | 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省直机关55分,省属驻济以外基层单位50分。 |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不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省直驻济机关50分,省直驻济以外单位45分。 | 省直机关55分,直属单位50分 |
内蒙古 | 暂无 | 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 | 本次考录划定最低分数线为50分。 | 全区政法机关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 |
重庆 | 1、下半年全市公招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线:110分。2、上半年面向社会——由重庆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 | 1、上半年全市公招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为:A类110分,B类100分,C类180分。2、下半年全市公招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类【即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110分,2类、3类、4类、5类、6类【即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 1、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合格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合计85分。2、下半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出炉,1类为100分,2、3、4、5类为150分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总分85分。 |
广西 | 2007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得低于55分,专业科目则不划定分数线 | 2008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得低于55分,专业科目则不划定分数线 | 2009年广西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20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区直属机关乡镇基层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 2010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0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自治区直属机关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与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相同。 |
辽宁 | 两科总分不得低于120分, 考试科目为一科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科目为两科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20分。 | 总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能低于50分。 | 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 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
宁夏 | 笔试分数线总分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 区直机关180分,市、县、乡机关170分。 | 急需紧缺高学历职位165分,区、市机关职位155分,县(区)机关职位150分 | 区直机关招考职位为180分;垂直管理单位机关和市、县级机关招考职位为150分;乡镇机关和少数专业性强、生源少的公安、司法系统职位为135分。 |
陕西 | 1、等额面试岗位(招考一人且只有一人进入面试,以此类推)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按满分100分计,各地卷面总分不一致); 2、差额面试岗位(招考岗位按1:2录取考生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同上)。 | 1、报考省级部门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10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2、报考市以下机关职位和选调生(公务员)、法检两院选调生、各垂直系统职位的笔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3、报考全省基层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 1、报考省级机关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1分; 2、报考各市级机关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3分; 3、报考县(区)乡镇部门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8分; 4、报考省垂直管理系统单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8分。 | 省级机关93分(含93分,下同);市级机关83分;县、乡机关80分,其中全省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75分。 |
天津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
西藏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
注:数据由中公教育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官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