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普通本科高校以新机制、新模式试办独立学院开端于1999年。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独立学院,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相对独立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
一些普通本科高校按公办机制和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他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不属此范畴。
一看独立学院的母体院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独立学院必须真正具有独立性,但是,“独立”并不意味着与“母体”毫无关联,“母体”的办学实力、师资水平等对独立学院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母体”的校园文化、办学风格等也比较容易对独立学院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