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06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要求
一、我校招生专业150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规模2400名,其中国家计划内硕士生1632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768名。
二、考试科目中政治、 英语 、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西医综合、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外语 专业的第二外语和所有专业的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为简化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在注明报考院系、专业的同时,注明研究方向。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二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 单位 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国统考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c. 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2、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0月1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