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片: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师德提出了新的要求。图为太行山深处的全国优秀教师王艺平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写入了“保护学生安全”,并不意味着教师要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承担无限责任。
在本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改颁布之际,正赶上汶川地震中发生的范美忠事件,这也导致此次修改中首次加入中小学教师“保护学生安全”的道德规范特别引人关注。
该负责人解释说,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自我保护能力弱的儿童和少年,对于未成年人群体,教师应当负有保护的必要责任。但该负责人解释说,“保护学生安全”也并非意味着教师承担无限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境和实际情况,依法做出具体界定。依据有关规定,学校有保护中小学生安全的责任,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相关责任人,并确定其相关责任。
背景:教育部修订师德规范 "保护学生安全"正式采用
经过两个月的意见征集,昨天教育部要求下发修订完成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意见征集版相比,正式版增加了“关心学生健康”、“关心集体”等内容。正式版本和意见征集版在内容上区别不大,也是六条内容。在意见征集阶段因“范跑跑”事件引起广泛关注的“保护学生安全”的内容在正式版本中被采用。对此,许多教师纷纷表示出支持的态度。也有一些网友质疑这样的规定只能把教师变成保姆和保安!这是对绝大多数教师极大的不信任和不尊重!” ...[查看全文]
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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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oward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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