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确定2008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湖北省2008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排序成绩查询 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50分(按100分折合计算,非公安类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各占50%;公安类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行政职业能力:50分(按单科100分计算)。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相应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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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oasis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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