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户口
6.1 每位申请人均获本校的入学申请系统编发一网上户口,并会收到本校发出的申请确认电邮,内含申请人网上户口的用户名称及密码。
6.2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户口更改个人资料、专业选择、填报高考号及高考成绩等。
填报高考资料
7.1 申请人必须填报高考考生号及高考准考证号,以便本校向各省的招生办核实申请人的高考成绩。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时未能提供,必须于2008年5月31日或之前通过网上户口自行填报。
7.2 申请人必须在高考发榜后立即将其高考成绩以网上填报方式通知本校,以便本校能尽快确定申请人是否有面试资格。若因未能及时向本校呈报高考成绩而错失面试机会,后果将完全由申请人自负。
7.3 申请人必须确保其申请表上所填写的内容以及向本校申报的高考成绩均属真确,并无遗漏。本校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有关证明,以作核对。如若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其申请及录取资格将被立即取消,一切已缴交的费用槪不退还。
奖助学金
8.1 奖学金
香港科技大学设有内地招生奖学金,嘉勉高考成绩卓越并在入学面试表现突出的同学。此类奖学金获奖者经由大学相关部门统一评定,毋须同学自行申请。
8.2 助学金
8.2.1 大学设有少量内地招生助学金,扶助家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同学。同学必须在通过本校对其高考成绩并入学面试的评核而获得录取之后,方能经由大学相关部门评核是否获得助学金。
8.2.2 助学金必须自行申请,申请人必须向本校提供经济状况证明,以供审核。同学如需要申请,请于大学奖学金网站www.ust.hk/scholarship下载助学金申请表,填妥并寄回以下地址:
香港九龙清水湾 香港科技大学 学术大楼1401室
国际与中国内地学生及学术事务处
助学金截止申请日期:2008年5月31日
助学金申请查询:ssau@ust.hk
【助学金申请表必须与入学申请表或材料一并交回】
残疾声明
9.1 申请人若有残疾,无须在现阶段声明,以保证其申请获得平等处理。但在选择专业时,务必慎重考虑其身体状况是否适合。
截止申请日期
截止申请日期为2008年5月31日。
入学申请以本校收到已填妥之申请表格并有效付款之日期为准。如以邮递申请,请预留最少十个工作天办理,以便邮件能及时送抵本处。
联络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法联络本处,查询时请提供申请人的姓名、申请编号、参考编号或网上用户名称,以为与本处联络时,提供方便。【招生期间电话线路会非常繁忙,建议申请人以电邮与本处联系。】
电邮: msp@ust.edu.hk
网页: www.ust.hk/mainland
电话: (852) 2358-8384
传真: (852) 2358-2536
地址: 香港九龙清水湾 香港科技大学 学术大楼1401室
国际与中国内地学生及学术事务处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 - 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十五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 - 休息
* 2008年5月31日(星期六)为截止申请日期,当日本处将照常办公。
(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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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is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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