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记者昨天在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8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5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后三所为今年新增的职业学院。
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招生对象为符合高考(Q吧)(含单考单招高职)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名考生限报1所自主招生高职院校。被自主招生试点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责任编辑:moni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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