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履行抗辩权——抗辩权(三)
先履行抗辩权,又叫后履行抗辩权,又叫顺序履行抗辩权,因为理论界的叫法不一,所以一直以来挺让人困惑的。不过,现在学界主流观点称之为“先履行抗辩权”。
之前的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说法,但是没有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先履行抗辩权是《合同法》第67条首次明确的。
所谓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得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得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第一, 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第二, 双方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第三,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
先履行抗辩权基本跟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一样的,唯一的不同是先履行抗辩权的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债务履行没有先后顺序。
法律教育网原创
[责任编辑:howardzhen]
|
新闻·焦点
高考| 各地2008年分数线公布
考研| 本科学习与考研的博弈
公务员| 青海公考21日起网报
自考|
自考网上报名重要提示
会计| 会计职称考试时间确定
司法| 司考11日起在线预报名
成考| 成人高教将停招脱产生
外语| 中国人学英语的12误区
求职|
民营企业已成最大雇主
留学| 澳洲移民十年生活心得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
| Copyright © 1998 - 2008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