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元晖) 深圳
2008年普通高考(Q吧)考生预报名将从本月26日开始。昨日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规定2008年应届高中(含职高)、初中毕业生中的特困生参加高考、中考,可免交考试费。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申请办理。
根据广东省考试院的安排,2008年广东高考有重大调整:先出成绩后填志愿。高考报名将提前到本月开始。
有关人士介绍,凡符合在深圳报名参加高考或中考条件的高中(含职高)、初中应届毕业生,只要是现正享受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或是现正领取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户子女,都可被列为特困考生,免交考试费。
教育部门有关人士提醒相关考生,在缴交高考、中考考试费时,特困考生可以向毕业学校出具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并交复印件,经毕业学校审核登记后,免交考试费。
相关学校将收齐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复印件,连同《特困考生免交考试费登记表》,于高考或中考报名结束7天内送市招考办备案。
[责任编辑:moni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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