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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三校名师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试卷(一)
http://edu.QQ.com  2007年12月13日10:08   三校名师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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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答案:D

解析:《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了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A、B、C均有碍于司法公正的维护。

48.答案:C

解析: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90、91条规定,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将枪支借予他人或者使枪支丢失、被盗、被骗而造成危害社会后果,应当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49.答案:C

解析:“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0.答案:D

解析:根据《公证法》第24条:“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可知A、B、C项正确。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D项被开除公职的是不得担任公证员的情形之一,不是公证员被免职的情形。

51.答案:CD

解析:人权的主体是人的个体(自然人)和群体(包括团体、集团等范畴)。就个体而言,自然人的外延显然要比公民、人民的外延宽泛。人权从本来意义上讲,就是人的权利,即所有的人都可以享受的权利;而公民权只能由有某一国国籍的自然人享有。因此,选项A错误。保护主义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本国人的利益,我国《刑法》第8条就是关于保护主义的规定。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之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而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对特定期间或者特定时间、特定公民有效的法。因此,选项D正确。

52.答案:ABC

解析:法律规则按内容的不同可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法律授予人们一定的权利,使其享有一定的行为自由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必须为或不得为某种行为的规则。如果某一规则既授予权力同时又设定义务,则是权义复合性规则。对照宪法有关条文,A、B、C三项均是权义复合性规则,而D的规定则是义务性规则。

53.答案:ABD

解析:解答本题需要对守法与执法的概念及其区别有一定的了解。执法即执行法律,亦称法律执行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守法,亦称法的遵守,是指人们依照法律规定,正确的行使法律权利,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的活动。二者在主体、内容、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执法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守法的主体包括全社会成员。执法的内容是实施法律,守法的内容是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执法要靠国家机关主动进行,守法主要是社会成员不违法,是一种被动的形式,但也有积极主动守法的形式。执法的程序性要求比守法的程序性要求高。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故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但公民的守法也有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守法的情况,故B项错误。根据执法与守法的概念,我们可以得知C的说法是正确的。D项错在积极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

54.答案:ABC

解析:解答本题需要了解法制与法治的相关概念和理论。法制是法的制定、执行、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总称。法治是指以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以有效地制约和合理运用公共权力,使已经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但绝不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事实上法律也不可能取代其他调整手段,A项的说法过于绝对。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与制约不同,而不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而法制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符合统治阶级的法律秩序。因此B的说法也不适当,而D的说法正确。法制主要强调法律和制度及其实施,并未涉及实施效果,因此实现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这种说法也不适当。

55.答案:BCD

解析:法律秩序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1)体制方面的因素,指有关法律执行、适用、监督机关的组织结构是否健全、合理。(2)个人方面的因素,即个人的法律意识、理想、道德、文化、纪律观念等综合素质水平。(3)环境方面的因素,包括有关法律秩序的经济、政治、文化、自然等环境。(4)法律本身的因素,包括法律内容方面的因素和法律形式方面的因素。法律内容方面的因素,是指法律是否反映社会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否符合社会文明发展趋势;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法律内容是否符合社会实发展水平。法律形式方面的因素主要指立法质量,其基本要求是明确、完整、和谐。综上,可知B、C、D当选。而A项法制方面的因素,明显不同于体制,因此不当选。

56.答案:ACD

解析:法与国家的关系是:(1)国家是法存在的政治基础:法的存在离不开国家的存在;法律的性质直接取决于国家的性质,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国家的强制力;法律的特征、表现形式、内容受国家形式、特征、传统、职能的影响。(2)法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规范:法律是确认国家权力、国家性质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实现国家职能和完善国家制度的有效工具和必要手段。B项错在法应以国家存在为前提。

57.答案:ABCD

解析:解答本题需要考生对香港基本法的内容有一定了解,尤其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部分。公民基本权利是各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也是考试的重点,考生可以把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对比记忆。由于两地的社会制度不同,内容必有差异,而差异就是考试的重点。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A、B、C三项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与我国宪法的规定是一致的,而差异就在D项。传教自由正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而没有为我国“宪法”所规定。

其实即使考生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熟悉,但只要揣摩出命题者旨在考查两地制度的差异,而又考虑到香港受英美法的影响,故可以大胆的把D选上。

58.答案:BCD

解析:《选举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A项李小波未满18周岁,不合条件,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项刘光华虽学了占卜、算卦,C项周秋兰被说成有伤风化,并不能成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理由,因为两人均满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两个条件。D项丁长生虽被判有期徒刑,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C、D三项。

59.答案:ABD

解析:宪法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乡、村两级干部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破门而入刘某家,是侵犯他人住宅;将刘某带到村委会教育一天,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因刘某未穿戴整齐,此种行为又侮辱了刘某的人格尊严。显见,A、B、D三项符合题意。至于C项,乡、村两级干部侵犯的是刘某女儿的权利,而非刘某。

60.答案:ABC

解析:参见《立法法》第88条:“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61.答案:ABC

解析: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以下三方面:(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2)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3)在中央与地方的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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