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数名西安
市高陵县的家长和学生向本报反映,为了惩罚学生“拉帮结派”,4月15日晚上,西安国定双语学校的校长让20多名十二三岁的学生站成一排轮流抽其他学生耳光,谁抽得不响亮就再被加罚10个耳光,此后,这名姓徐的校长还用黑橡胶管子抽学生的腿部。“一管子抽下去,有很多同学当时就站不起来了。”被扇得鼻青脸肿的小辛(化名)哭着告诉记者。(4月17日《三秦都市报》)
当着众多学生的面,一校之长竟然命令“拉帮结派”打群架的学生互扇耳光。让人不知这到底是教书育人的文明之地还是充满火药味的角斗场? 诚然,作为“拉帮结派”打群架的学生有错,但学生是受教育者,即使犯了错误,理应受到责罚,但必须以不伤害孩子们的尊严和身心健康为前提。作为担负“传道,授业,解惑”之责的老师,特别是作为教师楷模的一校之长更不能以命令犯错学生相互扇耳光的方式惩罚学生的暴力行为,这对学生的身心与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极大伤害,是以暴制暴的举动。
现代学校教育,就是需要通过人文人本知识的传输和陶冶,不断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权利观念。在校园,老师和学生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尊重他人权利的公民意识应从学校教育开始培育。如果学生从传播文明、法治和培育公民意识的摇篮里,连做人的尊严都完全丧失,何谈个人的权利?“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屡屡遭到师范者暴力示范的学生一旦走向社会,他们会不会师从老师“以暴制暴”的理念,去对待他们的学生、同事、邻居、员工呢?
[责任编辑:e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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