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表示,产生教育乱收费的土壤并未完全消除。
4月初,发改委发布一组数据,2001年~2006年,教育乱收费有5年在各类价格举报中位居第一,只有1年位居第二。
袁贵仁对此表示,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现象的确存在,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收费、以“改制”名义的乱收费、民办高校的违规招生及乱收费、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
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执法监察与纠风室主任来启华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之所以产生教育乱收费现象,既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因素,又有基层政府或部门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也有学校自身利益驱动造成的问题。
针对以上现象,袁贵仁强调今年“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的规定,认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城市择校收费问题”。
袁贵仁指出,今年教育部对乱收费监管的措施是,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完善建立政府教育经费拨付情况、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定期公示和审计公告制度;并建立义务教育督导评估、问责奖惩等制度,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国家教育督导团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前不久已就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郑富芝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王旭明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解释:今年发挥重要监督作用的是国家教育督导团,它是国务院派出机构,具有相对独立性,其对义务教育的督导效果明显加强。
“另外,今年所重点监管的全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乱收费将会得到根本解决。”王旭明说。
来启华还向本报表示,今年将全面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国家招生政策和计划、学校招生章程、入学条件和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全部向社会进行公示。
“要加强高校招生环境综合治理,坚决制止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高校招生,严厉打击各种招生欺诈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来启华说。
[责任编辑:dylan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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