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识司考
对于号称“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关于司考的特点,个人认为可以归作:注重基础,贴近生活,内容广泛,难度趋大,有时偏“怪”。
注重基础。近几年,刑法的犯罪构成、合同法的要约承诺、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证券上市以及公司会计管理制度等等,在试题中频繁出现,百考不厌,这些都是相应学科的基础性内容。从根本上来讲,尽管合格率基本都只有10%左右,但司考在性质上毕竟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而不是精英选拔考试。法学基础知识是法律执业所必须的基本素养,这又怎么能够舍弃呢?
贴近生活。考查来自生活的案例越来越多,这是司考的特点。单从今年来看:卷四第1题“会议纪要案”是江苏省的真实案例,卷一第22题显然与“毒奶粉案”有所联系,卷二第2题的“蜜蜂伤人案”、第5题的“不正当竞争案”、第6题的“自力救济案”、卷四第7题的“超市搜身案”等都是随时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体现出了非常明显的生活气息。
内容广泛。首先是考试科目众多,涉及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等共14个科目。其次是考查能力全面,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再次是考试内容分散,虽然各学科没有过分展开,特别是没有过分涉及理论性问题,但辅导教材已经厚达2000页,法条汇编也达1000页,每一页中每一行的内容都可能成为考点。
难度趋大。首先是试题理论化。如果说2003年“法条翻版型”试题占主流的话,2004年则开始向着理论化、实务化的道路迈进了一大步,试题难度明显增加,2005年基本保持了这种发展态势。比如2004年的论述题扩大为两题共50分,2005年卷四第8题更是一个可以做成博士论文的题目。其次是考查细微化。比如今年法制史试题首次采用案例形式,这使得单纯记忆名词的“偷懒”办法失去了效果;再比如卷一第77题关于国务院的土地征用审批权限问题也考的非常细。
有时偏“怪”。司法考试中也不时会出现一些偏题、怪题,这也是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比如卷一第32题,这个题可以说有些怪,不少考友都做错了。在国籍问题上,有点法学知识的考友第一反应基本上都会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想当然的认为陆某获得外国国籍的同时就自动失去中国国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然这个题怪还怪在选项上,无论是否具有外国国籍,中国人永远都是“中国人”,所以陆某是中国人(这并非是一种法理的分析),这就是答案。
如何充分准备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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