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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厅:师范生不当老师要缴纳培养补偿费
http://edu.QQ.com  2007年01月01日09:35   中国新闻网   评论0 

据东南快报报道,福建省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调离教育系统就业要交纳培养补偿费。福建省教育厅30日下发《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暂行规定》,对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做出了具体规定。

按照规定,和其他类型的毕业生相比,师范生如果要改派就不太容易了。同时,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就业(改派)时间,原则上限定毕业后2年内,逾期不再办理有关手续。

另外,凡在校期间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调离教育系统就业应缴纳培养补偿费。

[责任编辑:young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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