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有统一的考核标准
考核一个教师的教学成绩,我们从来就没有制定过统一的标准,也正是这个原因,各级学校把统考成绩与中考或者高考成绩作为考核的核心,也就合理合法了。更为麻烦的是,即使是把统考、中考的成绩作为考核的标准,也没有固定的计算方法。这样,每更换一个校长,就可能出现一种新的考核方法,让我们无所适从,制定考核方法的人,也千方百计使考核制度有利于自己的实际而不是全体教师的实际,必然有一定缺陷的制度也就成为一部分人愚弄另一部分人的工具。
作为学校制度,特别是教师的考核制度,牵涉到千千万万人的利益,牵引着教育发展的方向,就这样形同儿戏,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教育的悲哀。教师手中,只有非常抽象的法律与不合理的制度,没有了合理合法维护自己利益、维护个性教学权力的工具,也就沦为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没有能力维护自己利益的教师,又有什么能力来更正教育的方向?我期盼有合理统一的考核标准,也就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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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中国教育之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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