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假如每个教授都将在一个自己没有实际贡献的研究成果上署名,视为对自己人格的莫大的侮辱,那还需要大学的管理部门出台这样的文件吗?(谈谈我的看法)[解读教育校园 尽在教育视线]
南开大学日前公布的一项管理意见表示,南开大学将严禁教师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的行为。(5月10日《新京报》)这又是一个让人啼笑皆非、不知该说什么好的滑稽规定,好比前一段时间有学校规定“严禁教师奸污女生”。
新闻回放:南开大学明令教师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不得署名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未参与”这条限制性规定是非常富有弹性的,基本没有可操作性。什么叫“参与”呢?在大学,领导往往要出席科研开题仪式,安排科研人员,解决经费问题,这难道就不是参与了吗?青年教师在发表自己的学术论文前,请院士、“博导”之类的溜一遍,也就可以说是参与了,也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将自己的名字署在前面。
笔者以为,由于学术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模糊性,指望靠一纸行政命令来解决“研究成果署名”和其他学术腐败问题,注定是徒劳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最根本办法,只能靠学术界人士自身的道德意识的觉醒。请想想看,假如每个教授都将在一个自己没有实际贡献的研究成果上署名,视为对自己人格的莫大的侮辱,那还需要大学的管理部门出台这样的文件吗?
具体的破解之道是,我认为可以由学术界人士按照民主的原则成立自治性质的学术道德机构,受理对学术腐败的举报,并将调查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激发起学术界人士的羞耻之心;而国家则应该重奖那些经过调查确实是言之有据的举报者,并使那些腐败分子丧失由此获得的一切好处。如此,署上自己名字之类的不道德行径,就一定会无所遁形!
[责任编辑:moni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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