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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http://edu.QQ.com   2006年03月30日 16:09   司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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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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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0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法律

第一节立法权限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考点】法律立法权

2002年(试卷一)第41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B.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

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考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2003年(试卷一)第3题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

2002年(试卷一)第34题

根据《立法法》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

A.劳动争议仲裁制度B.教育制度

C.对私有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

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考点】授权

2003年(试卷一)第3题——参见本法第8条

第四节法律解释

第四十二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考点】法律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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