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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对涉嫌猥亵儿童、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曹长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从2002年下半年起至今年下半年,原为长沙县某小学班主任的曹长庚对自己任教班级的多名女生进行了猥亵、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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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曹长庚41岁,原系长沙县某小学班主任。今年9月27日,长沙县公安局接到被害学生及家长的报案,称其学校老师曹长庚多次对女生实施猥亵。当日,公安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并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曹长庚。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曹长庚从2002年下半年至今年下半年在长沙县某小学任班主任期间,为满足个人淫欲,利用自己工作之便,将自己任教班级的女生红红、青青、兰兰(均为化名)等5人以检查作业、检查卫生为由,多次叫到自己的卧室(兼办公室),对上述女生进行了猥亵。同时,犯罪嫌疑人曹长庚还对其中3名女生多次实施奸淫。
[责任编辑:betty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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