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日程安排
体检时间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办法等由各市县招生办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截止时间:2005年4月10日。
考试时间
2005年6月7日—8日。6月7日上午9:00—11:30语文,下午15:00—17:00外语;6月8日上午9:00—11:00数学,下午15:00—17: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外语科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的听力考试安排在笔试前,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全省高职类考试日期和时间:6月7日上午9:00—11:30 语文,下午15:00—17:00数学。
体育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2005年4月23日—24日,地点:海南师范大学。
考试项目:分身体素质和专业技术两部分。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后抛铅球和五米三向折回跑,考生须参加4个项目的考试。专业技术考试项目:100米栏、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排球、篮球和足球等选项,考生自选一个项目应考。
志愿填报时间
今年我省各批次的高考志愿仍实行分批次分时段网上填报的办法。
本科提前批、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6月28日上午8:00至29日上午8:00;
本科第一批A段:7月13日上午8:00至14日下午17:30;
本科第一批B段:7月19日上午8:00至20日下午17:30;
本科第二批:7月27日上午8:00至29日下午17:30;
本科第三批:8月5日上午8:00至5日下午17:30;
专科提前批:8月11日上午8:00至11日下午17:30;
专科高职批:8月13日上午8:00至15日下午17:30。
录取学校和时间
录取工作共分六批进行,各批的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录取学校:军事、公安、武警、司法、艺术、体育以及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他学校的本科专业,需进行面试的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时间:7月10日至11日;
2、本科第一批:进入“211”工程的学校、教育部直属学校、部委属学校和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本批分A、B两段录取,所有参加本批录取的学校均可根据生源情况,分别参加两段或其中一段的录取。录取时间A段:7月16日至17日,B段:7月22日至25日;
3、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31日至8月3日;
4、本科第三批: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学校等。录取时间:8月7日至9日;
5、专科提前批:专科层次的艺术、体育院校或专业,以及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的其他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时间:8月12日;
6、专科高职批:本科学校的专科专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院校。录取时间:8月16日至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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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在我省报名的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本人在我省有户籍;
(3)身体健康;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修业期满,参加必修学科毕业考试取得成绩的应往届考生,可以以同等学力报考。
2.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各项要求,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在我省招生的各批录取学校:
(1)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户籍,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后两个学年均在我省就读(不含仅将学籍挂靠在本省学校,而本人在省外学校就读者);
(2)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户籍,本人小学在我省毕业且毕业时户籍在我省;
(3)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户籍,本人初级中学在我省毕业且毕业时户籍在我省;
(4)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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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监护人经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确认为引进的优秀人才。
3.仅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各项要求,不符合第2条中各项要求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考,但不能报考在我省招生的属第一批录取的学校,仅可报考本科提前批中属第二批录取的学校和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高职批录取的学校。
二、报名对象
1.符合我省报名条件,有意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参加报名。
2.符合我省报名条件,报名前已被高校确定为推荐的保送生和拟参加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外语学校(系)小语种各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应在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进行网上报名(不报名者将无法办理这部分考生的网上录取手续)。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己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今年已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报名参加高考者。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05年3月20日至30日。其中:
本省普通中学的应届考生在3月20日至23日报名,其他考生在3月20日至30日报名,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报名地点
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生在所就读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往届生以及本省中专(中师)、技校、职中的应往届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就近到本人补习、就读或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省外就读的应往届生及其他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集体报名);
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本人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办法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各市县招生办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1)第一阶段: 考生或其委托人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领取高考报考卡,购买高考查询卡和报考资料,交纳报名考试费;
(2)第二阶段:考生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凭高考报考卡卡号和密码,进入高考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的有关要求输入本人的报名信息;
(3)第三阶段:本省普通中学的往届生、“三校生”、省外就读的应往届生和其他人员,在此阶段到报名点现场拍照电子相片,校核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名确认;
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报名时不须到现场拍照电子相片,由报名点调用考生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时所使用的电子相片,但考生须校核并签名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表”。
4.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以上三个阶段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完成有关报名手续。逾期不报名或不签署“报名信息确认表”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点不再受理其报名。
(2)我省高考分设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从2007年起取消此科类)、体育、对口招生等六个科类,考生在报名时选报其中一个科类参加考试。其中“对口招生”类限招收“三校生”。报考体育类的考生还需在网上填报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专项名称。
(3)除报考“对口招生”类的“三校生”以外,其他考生在报名时应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外语语种中,选定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均应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署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5)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齐全、真实,不齐全的可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内补齐,不提交者或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均不接受其报名。若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报名资格。
(6)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名时同时向报名点提交,报名时间截止以后提交的不予受理。
(7)考生在网上应认真、完整、准确的输入有关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操作。所输入的报名信息应客观、真实,并认真校对。因上网操作失误或输入的报名信息错误、不真实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考生须认真校对“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后如因本人失误造成报考科类、性别、姓名等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考生在交纳了报名考试费后不予退还。
(10)我省考生不得在外省借考,也不接受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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